根据《省属企业“五个一”人才工程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浙国资党委发〔2016〕13号)要求,经组织申报、资格审查,省属企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了入围人选建议名单。经省国资委党委研究,确定了第二批省属企业“五个一”人才工程确定人选,现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在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。
要求: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公示时间:从12月21日起到12月28日止。
联系方式:0571-87161640。
附件:第二批省属企业“五个一”人才工程人才确定人选
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
2018年12月21日
附件:
1:附件:第二批省属企业“五个一”人才工程人才确定人选..xls